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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智慧警务平台助力民警工作

时间:2020-11-07   访问量:3339
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经过2019年5个试点院的运行,系统稳定、效果明显,在去年底完成了全省培训和部署,进入全省试运行阶段。原计划今年春节后开始全省正式运行,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,全民紧张,全国戒备。“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”,面对新冠肺炎疫情,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,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同时始终坚守岗位、依法履职,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脱节、不断档。警务综合管理平台提前进入全省正式运行阶段,积极利用其网络优势和数据分析优势,为全省警务保障工作发挥作用。
 
“智慧警务” 习惯成自然
 
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应用中,无论是表单格式、填写内容、审核流程完全符合检察机关各部门使用习惯,从纸质流转到电子流转实现无缝对接;软件提供的智能填写和记忆功能,更是让填写和审批实现“秒填秒批”,降低纸质流转造成的浪费,提高了工作效率;警务平台的全程留痕,各流转环节的阶段信息提醒,让各类警务履职实现闭环流转,省却了频繁的沟通,达到了“让数据多走路,让检察官少麻烦”的目标。
 
“智慧警务” 防疫显优势
 
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上线后,改变了传统用警“业务追法警,法警追领导”的用警纸签模式。平台的“零接触”工作模式,在疫情防控期间更显重要。业务部门点几下鼠标,实现网上申请用警;法警部门接到电子申请单后,实现网上派警或调警;执警人员执行完警务后,进行网上执警反馈……所有人员不用走动、不用碰面,完全线上办公。既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,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保证案件办理有序推进。疫情期间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依然有效履职,完成法律文书送达548次,其他职能任务126次,办案区使用145次,履职总次数819次。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法警履职工作“两手抓、两不误”。
 
“智慧警务” 履职拓空间
 
疫情防控期间,警务部门充分发挥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,在众多履职数据中筛选重点案件,主动与业务部门对接,发挥司法警察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保护作用。各级法警部门“闻警而动”,在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的同时,协助各类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、维护调查秩序、勘查保护现场以及拍照、摄像等,与办案检察官共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;利用平台警务分析功能,合理调配警力,加强对讯问询问工作的配合;利用防疫空档期休息时间,做好远程提审警务保障工作;支持未检工作,重点做好家访调查等环节监护人妨碍工作等突发事件处置;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,保障扫黑除恶案件公诉人的出庭安全;积极介入职务犯罪检察工作,认真履行犯罪嫌疑人押解、提审、变更强制措施等职责;主动加强与民行部门协作,积极提供公益诉讼外出调查取证、开庭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。做到调配合理,保障有利,确保了特殊时期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 
“智慧警务” 前景更广阔
 
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运行以后,在用警履职方面的作用已经凸显。下一步将逐步发挥警务平台的警衔管理、证件管理、培训管理功能,让到期提醒、到期换证、到期培训等功能发挥作用;发挥警务平台的装备管理功能,实现警用装备的精细化管理;发挥警务平台的缠闹访人员管控功能,实现检察机关接待场所的保障;探讨和实践与统一业务系统对接,实现“一键录入”;探讨和实践移动办公,实现移动端流转、移动端审批等各类更加使用便捷的方式,让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融入“智慧检务”,真正实现队伍管理信息化、办案区使用制度化、派警用警规范化、来访人员管控智能化、人员考核数据化、装备管理信息化、法律文书送达准确化。既在全省法警履职、后勤保障、警务考核、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,也助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,提升干警素质能力,实现“检警双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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